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根据学校评审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过院评议小组集体评审,确定以下学生获得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国家励志奖学金.xls
公示期为10月22日至10月27日,如对获奖同学持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时间内以电话等方式向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反映。受理电话:5929502,联系人:李老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家资助政策,根据学校评审文件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通过院评议小组集体评审,确定以下学生获得2021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国家励志奖学金.xls
公示期为10月22日至10月27日,如对获奖同学持有不同意见,请在公示期时间内以电话等方式向理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进行反映。受理电话:5929502,联系人:李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