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始建于1950年5月,1978年更名为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下设反贪局侦查一处、侦查二处、大要案指挥中心、侦查监督处、公诉一处、公诉二处、渎职侵权检察处、监所检察处、控告申诉检察处、民事行政检察处等二十个职能部门。
鞍山市人民检察院与博业体育(中国)有限责任公司签订共建协议,成为学校的教学实践基地,在合作共建中,鞍山市人民检察院将为博业体育(中国)有限责任公司专家学者提供学术研究、司法实务等学习工作平台;为在校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实践环境,以青年干警为纽带,积极构建“检校共建”合作,培养应用型法律人才。检校双方通过面对面、手拉手的方式,共同探索实践,相互取长补短,促进法学理论研究与司法实务工作的紧密结合和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