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
为深入推进信息技术与实验教学深度融合,切实提高实验教学质量和水平,根据教育部《关于2017-2020年开展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建设的通知》(教高厅〔2017〕4号)《教育部关于一流本科课程建设的实施意见》(教高〔2019〕8号)文件精神,学校拟开展2021年度校级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申报及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申报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校级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申报
(一)申报课程要求
1.申报课程应支撑学生综合能力培养,纳入本专业培养计划,课程为各专业必修实验课程,虚拟仿真实验课程设计至少满足2个课时的实验教学需求,学生实际参与的交互性实验操作步骤须不少于10步。
2.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副高及以上职称。项目团队组成结构合理、人员稳定,可保证课程持续建设至少五年。
3.面向实验教学培养目标,针对实物实验安全性差、难以实现、成本高昂、时空限制等方面原因不便开展的实验教学任务。项目实现实验核心要素,项目的仿真度应着力于还原真实实验的教学要求、实验原理、操作环境及互动感受。
4.坚持“虚实结合、相互补充、能实不虚、宁缺毋滥”的原则。各学院应注重统筹规划,从教学实际需要出发,做好实验教学体系设计,选题应充分论证。重点解决真实实验项目条件不具备或实际运行困难,涉及高危或极端环境,高成本、高消耗、不可逆操作、大型综合训练等问题的实验教学。
5.申报课程的实验教学设计须具有原创性,应确保符合相关知识产权法律法规,不得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
(二)申报注意事项
1.每个学院申报项目不限。
2.请各学院充分论证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建设的必要性,避免重复建设。
二、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申报
1.申报条件。已经被评为校级的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含今年评上的校级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
2. 学校将择优推荐参评省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一流课程。
三、材料提交及其他
请各学院组织有意向参与校级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申报或省级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申报的教师认真填写《虚拟仿真实验一流课程申报书》,并将本单位所有申报项目汇总到《虚拟仿真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中,于9月14日前将申报书及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学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报项目进行论证,对部分项目将给予一定的建设经费。
联系人:张婉婷
联系电话:5928505
联系邮箱:lnkdsjk@163.com
教务处
2021年9月7日
- 附件 1【附件2 虚拟仿真一流课程申报汇总表.docx】 已下载次
- 附件 2【附件1 虚拟仿真实验一流本科课程申报书.docx】 已下载次